1.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,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,不得随意升职、升级,不得随意增设岗位、职务。
2.所有人员的升职、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,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、升级,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,否则公司不予认可,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。
3.因工作失职、渎职或工作严重失误,导致重大事故、业主投诉以及管理水平及能力未达到所任职位的要求,不能胜任工作者。
4.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律者。
5.工作不力,多次未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者。
6.多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,工作态度不端正,且顶撞上司屡教不改者。
7.各部门间工作扯皮推诿,故意在部门间设置工作障碍,阻挠公司协调工作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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