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终式:预防措施很全面,法律责任要知晓】
以上主要针对家庭暴力求助、处置做出了一些解读,其实与事后措施比起来,预防家庭暴力更为重要。上至国家层面,下至村(居)委会、学校幼儿园,反家暴法均规定应当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工作,媒体、社会组织也应配合协助。
反家暴法对待家暴受害人无处不体现其关怀与保护,针对加害人、相关责任人则明确严厉的规定了法律责任。
加害人:重则追究刑事责任,轻则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若是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,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、十五日以下拘留。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,法院可依申请撤销其监护权。
强制报告责任人:对无民事行为能力、限制行为能力人(儿童等)负有家庭暴力强制报告的机构(如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、救助管理机构、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)若未及时报案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给予处分。
国家工作人员: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,若存在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等现象的,也将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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