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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监管“十二禁”,哪条打中行业七寸?

时间:2015-12-29 | 来源:第一财经 | 阅读:154

话题: P2P网贷

鉴于越来越多问题平台的出现,《办法》的亮相被业界称为“及时雨”。12项负面清单、客户资金银行存管、备案制度、四部门+地方政府的监管模式和行业自律、建中央数据库等措施的亮相,让《办法》颇具亮色。

业内呼唤多时的P2P监管细则终于抢在年底前亮相

12月28日,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银监会关于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,P2P网贷将全面纳入监管。

P2P监管“十二禁”,哪条打中行业七寸?

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、个体规模小、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。许多业内人士表示,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、业务边界模糊、经营规则不健全等,在快速发展的同时,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。

根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2015年11月末,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,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,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,超过全行业机构总数的三成。

鉴于越来越多问题平台的出现,《办法》的亮相被业界称为“及时雨”。12项负面清单、客户资金银行存管、备案制度、四部门+地方政府的监管模式和行业自律、建中央数据库等措施的亮相,让《办法》颇具亮色。

此外,《办法》对实施前设立的P2P网贷平台不符合规定的,还设立了18个月的过渡期。下一步,银监会还将制定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,以及制定信息披露有关细则。

“12禁”

e租宝、大大贷,非法集资、自融自保、跑路、群殴……曾被寄予厚望的P2P网贷行业在年底前丑闻频出。

为了让目前许多异化为信用机构的网贷机构回归信息中介,负面清单的管理思路一直是业界最认可的。在“以行为监管为主,机构监管为辅”的原则下,《办法》列出了12项“禁止行为”。

“整体来看,监管细则还是比较宽松的,充分考虑了现实操作的可行性、鼓励行业有序发展和保护投资者之间的平衡。”金蛋理财CEO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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