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些重要的岗位做出伤害运营利益的事情,这种情况下会被解职,肯定就是离开。
4、离婚、继承等
在项目推进过程中,会遇到比如合伙人离婚、犯罪、去世等情况,这些都会导致合伙人退出,创业团队应提前设计法律应对方案,可以减少对项目的影响。
离婚
如果合伙人夫妻之间没有做财产约定,那么股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如A合伙人离婚,他所持有的股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,这显然不利于项目的开展。
这里可以引入“土豆条款”。土豆上市时因为离婚的事情导致IPO受到影响,所以有了一个土豆条款——约定股权归合伙人一方所有。
在合伙协议里,我建议约定特别条款,要求合伙人一致与现有或未来配偶约定股权为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,或约定如离婚,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利。
继承
公司股权属于遗产,依我国《继承法》、《公司法》规定,可以由其有权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和股权财产权益。但由于创业项目“人合”的特殊性,由继承人继承合伙人的股东资格,显然不利于项目事业。
《公司法》未一概规定股东资格必须要被继承,假如你的合伙人C走了,这个时候的继承人如果是老大爷老大妈,他们跟你做合伙人肯定是不行的。
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只继承股权财产权益。因此,我一般要求创业团队,为确保项目的有序、良性推进,在公司章程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,不能继承股东资格。(来源:洞见知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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