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,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出新规,加大对电视剧的审查管控,对网剧的审查管控力度也将前所未有的加大。原制片机构将拍摄成片交给各省广电局审查,上星要送广电总局审查颁发播出许可”。
对于总局的新行动,想必你不是“呵呵”就是无动于衷,充其量可能会弱弱地嘀咕一句:说好的“艺术”呢?
能够理解你的态度,毕竟,总局这些年给大家呈现的,大抵就是这么一个“不良”印象。
时光倒流。从“限娱令”到“控真令”,从“动漫黑名单”到“限外令”,诸如此类,一路走来,总是引起足够的关注、够多的争议,甚至诸多骂声。焦点中的焦点,则是有关影视剧的审查。
诚然,争议或者说骂声在所难免。尤其像总局干的活与文化艺术有关,缺乏定量的标准,而百花齐放的时代,人人心中皆有一杆秤,总局自然更是难以做到让所有人都称心如意。
但是总局动辄得咎,给人一种好似太平洋警察——管的宽的感觉,自身显然也该反思。
从实际情况来看,总局的每一次行动其实都是有据可循、初衷良善。譬如“限娱令”、“限真令”的出台,是针对娱乐综艺节目泛滥、同质化严重以致开始庸俗化、低俗化;再如“动漫黑名单”、“限外令”,也是从现状、从培育国产影视剧发展的角度考虑。
之所以不为公众买单,还需从总局的每一次行动说起。
后知后觉
先谈行动本身,也就是每一次出台的规定,虽然初衷良善,但未免有些后知后觉。
百度一搜“广电总局叫停”,出现125万条搜索结果。细数下来,总局叫停“劣迹”伊人,叫停“31条违规广告”,叫停抗战剧《异镇》、范冰冰版《武媚娘传奇》,叫停视频APP……各色“叫停”、应有尽有。
排除一些叫停情有可原外,大多数叫停显然不应该发生——审查的关口稍稍前置就OK了。奈何,总局就是一次次的叫停、反复,公信碎了一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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