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是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传播责任和义务。应当把用户个人资料信息的保护作为网站的法定责任予以明确,并将其作为网络隐私权保护制度的一个基础,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传播责任和义务。在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时,应公开其收集、使用规则。在收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时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篡改、毁损,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,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、传输的信息时,应当立即停止传输,采取消除等措施,保存有关记录,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。
(来源:新华报业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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