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当庭作出判决,张某因如实供述,积极退赔,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。
■讲述
被告人女性身份能令其获关爱
张某供述说,2014年4月,他在网上加了琥珀商人宋先生的微信,并自称是1992年出生的女孩“姜薇”。对此,他解释称,他觉得以女性身份买东西,可以取得一些优惠。在和宋先生聊天的过程中,张某起初是咨询货品信息,后来开始聊家里的事情,还以“姜薇”的身份说了自己上学时候的真实故事。
“我发现女性的身份让我得到了重视和关怀,得到了爱,所以我就一直这样和他交往。”张某说,两人慢慢成了朋友。除了微信聊天,也打电话。随着深入了解,宋先生对“姜薇”有了好感,他们建立了“情侣关系”。
张某说,起初他没想骗钱。2014年6月,他想参加一个语言学习班,但家里不太支持,他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和父母要钱,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宋先生。在微信上,张某说自己的同学家里有事,想向宋先生要1万元,宋先生很快用支付宝转账。之后,张某开始不断向宋先生要钱,编造“姜薇”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理由。
被骗者仅听声音分辨不出性别
宋先生20多岁,因平时多数买家都是女性,他最初对“姜薇”的身份就没设防,“仅凭听到的声音,我没有怀疑过对方的性别”。
宋先生的证言显示,他给“姜薇”汇钱后,对方又来要钱,他便抱怨说“我还没见过你人呢”,结果“姜薇”立即从微信发过来4张照片,并承诺马上见面。宋先生一看对方年轻漂亮,就又相信了,继续汇钱。宋先生说,“姜薇”收到钱后曾向他表白,他同意了,“在没见面的情况下,我们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。”
宋先生说,此后,他和“姜薇”一直联系,但是依旧见不到面。因长时间见不到“姜薇”,2015年初,宋先生要求“姜薇”证明自己不是骗子。此后,一名自称是“姜薇”邻居家的弟弟“小豪”加了宋先生微信,并告诉他“姜薇”没有骗人,人已经昏迷住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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