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职业伦理的挑战
安德鲁斯也聚焦于“社交网络和司法体系”。社交网络时代,司法人员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。安德鲁斯举例说,你在受审的时候,法官可能在忙着发推特;检察员和某位陪审员可能是脸书好友,甚至还发生了性关系;陪审员可能会把你的案子发到她的脸书上,或者通过你的脸书信息及其他检索结果,决定判决……如此种种,都很有可能发生。安德鲁斯援引的2008年数据显示,40%以上的法官会用社交网络,而律师中这一比例则高达56%。
陪审员的情形也没好到哪里去,甚至更差。正常情况下,他们需要通过证据来判断真相,将犯罪分子送入监狱,还被告清白;如果审判可能受到当地媒体干扰,法官可以易地而审。但在社交网络中,这些常态都不存在了。安德鲁斯援引的很多例子中,曾有一位陪审员在脸书上发布“我不知道该怎样选择,所以我来做个调查”,然后他的“好友”则极力表示应该定罪;这位陪审员因此被撤销资格,当事人得以无罪开释。可是如果同样的行为,没被辩方律师抓住辫子,结局则显而易见。
安德鲁斯还曾指出,尽管法庭明文禁止,但陪审员对社交网络的使用,依然导致多起误判,——他们习惯在搜索引擎中检索律师的信息,找到被告以前做过的坏事,评估证人的可信度,甚至通过谷歌地图前往犯罪现场。在这种情况下,聪明的控、辩双方,自然都可能在网上制造点“猛料”,来动摇陪审员的判断。
这些行为,显然损坏了被告的公平受审权,毕竟辩方律师没有机会纠正陪审员的错误信息,更没法对陪审员进行盘问。在安德鲁斯援引的案例中,大部分有违规行为的陪审员,都被撤销了资格,但肯定不乏漏网之鱼,甚至有案例中,陪审员在休庭时发推特陈述案件,而被辩方律师抓住把柄;在另一案件中,被控贪污的市长受审时,他和其中五位陪审员是“好友”;法官在调查中,发现其中一位陪审员甚至在脸书上发消息,要求“法官滚一边去”。
湘ICP备2022002427号-10 湘公网安备:43070202000427号
© 2013~2024 haote.com 好特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