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移动医疗、互联网医疗的多胞胎兄弟,远程医疗和他们一起火了!但由于信息化载体的相似,大家其实根本搞不清楚谁是谁。
事实上,远程医疗服务上世纪80年代就出现在航天及灾难救援活动中,并且在主管部门的各种红头文件中频频出镜!但由于相关法规的严格界定,使得远程医疗一直存在于神秘的医院二次元世界中。这直接导致了,当国家卫计委发文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时候,大家还没搞清楚这是神马情况。
今天就给各位理性又八卦的分析一下,为什么国家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。
远程医疗的定义——
关键词:医疗行为 医疗资质 信息化手段
如同上文所说,远程医疗和移动医疗,互联网医疗是有区别的,但大众往往将它们混为一谈。事实上,我国卫生主管部门对远程医疗有着相当明确的定义——
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8月发布的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》,明确将远程医疗分为两类:
一类是一方医疗机构运用通讯、计算机和网络技术,向另一方医疗机构的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,是机构和机构之间的远程医疗服务;
第二类是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患者直接提供的远程医疗服务。
看了高大上的《意见》是不是更糊涂了?来!小编来给你分析分析!
首先,远程医疗得是一个医疗行为;
其次,既然是医疗行为,那么谁作为主体来提供这个行为?必须得是由医疗机构或者具有医疗资质的人员来提供;
第三,载体是什么?远程医疗就是通过通信、计算机这些信息化的手段作为载体,来实现医疗的目的。而这个信息化载体,也是远程医疗与传统面对面医疗的最大区别。
三个关键词就可以说明远程医疗:医疗行为、具备医疗资质、配备信息化手段,符合这三个关键词的,就可以来做远程医疗。但是从这也能看出来,远程医疗的范围是比较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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