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6-11-26 | 来源:互联网 | 阅读:123
话题:
这样,林某的账户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“开了后门”。虽然他更改了账户密码,但并不影响网银的正常使用,账户里的钱仍然可以随时通过网银转账。
起诉书指控,卢某、钱某等人通过以上方式,将林某的1350万元转走,除去支付的利息126.9万元,实际骗得人民币1223.1万元。所骗取的资金,大部分被卢某用于归还债务、支付另外数笔借贷的高额利息。
事实上,这并非卢某等人第一次使用这种方式诈骗。在此之前,卢某伙同钱某等人,在江苏骗取了约7.78亿元的资金,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约4.47亿元,实际骗得人民币约3.3亿余元。
“大老板”拆东墙补西墙 资金链断裂难补亏空终被抓
除了诈骗之外,卢某被指控的另一项罪名是变造金融票证罪。早在2009年,他和上虞某银行的支行行长钟某(已判决)串通,通过涂改存折、更换户主原存折的方式,获取了受害人朱先生账上8000万元资金。之后,钟某利用职务之便,违规将这8000万元转入到卢某个人账号及其名下公司账户,归卢某使用,至案发这笔钱仍未归还。
法庭上,卢某辩称,自己为了做生意筹措资金,只是通过“银行操作”把这部分钱转为己用,之后会通过银行归还。“我只是在变相筹措资金,即便有所不当也只不过是违规,不存在违法。”
公诉人说,卢某虽然掌管多家公司,但其财务状况十分混乱。他拆东墙补西墙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来的钱,都拿去还前面的亏空了。其行为,已构成诈骗罪。
法院昨天未当庭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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