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条,“经常性狡辩”。单列出来貌似没啥意义,因为“不经常性狡辩”可以很轻松的被杨永信归入第56条“说话欠缺考虑”。跑不了你的。
第67条,“对过去念念不忘,对过去认识不深刻”。你要斩断尘缘,六根清净。不然的话,家委会不仅会去你的家里砸,家里闹,还会到你的女朋友家里闹,包你不可不戒。
这就是前“盟友”未消逝的青春2015,希望他能早日走出这一抹阴影
第68条,“贿赂盟友及班委”。杨永信果然神通广大,被送入网戒中心的孩子们或许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,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行动力较差。他们甚至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如何讨好和安抚,否则又怎会被送入这样一个电击训练营?
然而,在进入了网戒中心后,看来是有许多盟友学会了如何靠贿赂来为自己谋取好处,否则杨永信也不必将加入这么一条规定。可见,杨永信的电击是发挥了何等奇效。
可是,这些连最基本的自由都被剥夺了的孩子们,又能有什么样的东西用来行贿呢?
第69条,“忽悠家长想回家”。理论上讲,如果你向父母求救,说被电的记忆力下降,视力受损,或者被药灌得大小便失禁,你会被电。
第70条,“不理解结对子”。我的理解是,对连坐制度和互相揭发举报的制度感到不满,会被电。
不要小看这种互相监视的保甲制度,这是杨永信维持其治疗秩序的强大手段,下面是另一份报道中的原文:
一次军训,一个盟友只因说了一句“我累了”,结果第二天就被班委举报,接受电击治疗。理由是“思想负面,不接受改造”。此后,这位盟友语言中所有的“累”字都换成了“不勤快”。
第71条,“上厕所锁门”。个人感觉这是对隐私的极大侵害,难倒说上厕所锁门妨碍了杨永信现场观摩你大便?不知女盟友那边是不是也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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