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于《指引》之后,银行是否会放开与P2P机构的合作,该银行人士认为取决于各家银行自己的态度。“虽然《指引》中提出存管人不负责项目风险、平台虚假标的、伪造数据风险等,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,银行的声誉风险仍然是存在的。”对方称。也正是这样的声誉风险,使得相关业务一直推动迟缓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仅有70余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外宣称已上线银行资金存管,在正常运营的平台中占比仅为3%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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