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胡超奇律师认为:寄件人与快递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法律关系。双方之间若发生纠纷应当适用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通则》调整,按照合同法的规定,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,应当予以赔偿。赔偿贯彻的是“填平原则”,也就是赔偿实际损失。如果双方在交付运输之前就货物有保价,也就是对货物价值的特别约定,应当按照约定处理。
提醒寄贵重物品时最好录音录像
近年来快递丢失事件屡见不鲜,市民在快递贵重物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?梁东说,首先要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,详细填写快递单,表明物品价值。即便快递员不提醒保价,消费者寄送贵重物品时尽量保价,与快递员当面验货,最好有音像记录。
签收快递时,先验后签。消费者寄递贵重物品时,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,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先验货后签字。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,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,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;如发现物品丢损,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,保存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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