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8-11-22 | 来源:互联网 | 阅读:174
话题:
4.1.5. 窥屏: 观看或者试图观看观战者屏幕。
4.1.6. 代打: 使用其他选手的账号比赛或者教唆、怂恿其他人使用另一名选手的账号进行职业比赛。
4.1.7. 不当言论: 队伍成员不得在现场或线上使用任何不当言论(包括有攻击性的、侮辱性的、诽谤中伤、淫秽、歧视、威胁、粗俗无礼的言语等)。不得在任何渠道发表、传播、散布上述言论。队伍成员不得在社交媒体上或者任何公开赛事、直播中使用此种类型的语言。
4.1.8. 演播干扰: 任何队伍成员都不可以干扰灯光、摄像机以及其他演播设备。
4.1.9. 擅自通讯: 所有的通讯设备必须在比赛之前带离比赛区域。选手在比赛区域中不可以发送短信、电子邮件以及使用社交媒体。比赛期间,首发选手的交流仅限于首发选手队伍的成员之间。
4.1.10. 违禁药物: 选手和教练禁止服用任何违禁药物,包括且不限于用于兴奋、镇静、抑制类药物;且任何人员都有义务向KPL联盟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个人或队伍。
4.1.11. 服装: 队伍成员在正式比赛期间须按照规定穿着队伍当赛季(主/客场)队服(包括内杉、运动服、外套和长裤)。KPL联盟随时保留禁止不当服装的权力,包括: (A)含不当言论的服饰:含有对任何产品/服务以及言论所作出的虚假的、未被证实的言论。 (B)为任何非OTC药品、烟草产品、枪械或弹药所做的广告。 (C)宣传赌博行为的彩票或企业、服务或产品。 (D)被公众认为是不可接受的话题事项。 (E)任何色情网站或色情产品广告。 (F)没有得到所有者同意前便使用的其他着作权内容,或者会令KPL及其附属机构造成任何侵权、滥用以及其他形式不正当竞争的内容。 (G)任何竞品宣传元素服装,以及KPL联盟裁定不适当的服装。 对于没有遵循上述服装规则的队伍成员,KPL联盟保留拒绝其进入场馆或者继续参加比赛的权力。
4.1.12. 身份: 选手不可以遮挡脸部,比赛中帽子将禁止配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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