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发货寄走的是一部价值5558元的苹果手机,结果数天后被买家原路退回。原因竟是买家收到的竟是一部手机模型。无奈之下,卖主将快递员诉至法院。20日,记者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了解到,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后,卖主与快递员双方达成和解,快递员赔付卖主损失3000元。
家住许昌市的李某是一名网店店主,2015年9月上旬,李某在淘宝网销售了一款苹果iPhone6手机,售价5558元。一广州买家拍下商品后支付价款。随后,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张某来到李某家上门取件,由于张某未拿快递包装盒,所以没有当着李某的面当场包装。李某在填写好快递单后拍下了手机与快递单的合照、快递单信息、手机盒未拆封的薄膜以及手机盒背面的手机参数清晰可见。后快递员张某将所寄手机带回快递公司进行包装发货。
没想到,快件到达广州后,买家却以收到的是手机模型为由拒绝签收,快件被原路退回。李某在收到退货后,快递员张某也立即到达李某家中,二人共同拆开了被退回的快件验货,发现正如收货人拒收理由一样,手机盒里面竟是一部手机模型,最明显的是手机盒也被人调换,手机盒子背面参数与寄发时不一致。
事发后,李某申请这家快递公司仲裁,快递公司也无法断定这件事的责任归属。无奈之下,李某将快递员张某诉至魏都区法院,要求张某赔偿手机款5558元及快递费40元。
收到案件后,魏都区法院将案件转交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先期调解,最初张某表示只愿按保价金额1000元赔偿。针对双方不同态度与要求,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理说法。经调解,张某愿意除了保价的1000元外再补偿李某2000元,共计赔偿李某3000元手机款,李某也表示自愿放弃剩余的2558元,张某支付了赔偿款,双方当场达成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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