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订餐平台“饿了么”两家入网餐馆没有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,依然在送外卖。昨日,武汉市食药监局发布,“饿了么”因违反食品安全法,被处15万元罚款。
4月14日,武汉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来到“718美食速递”。这个加工点位于武昌区中南路10号鹏程时代大厦2820室,设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居室内。
墙面上贴有“饿了么”网络订餐平台的标志,屋内物品摆放杂乱,地面有明显垃圾,不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基本条件。
“他们不能出示《营业执照》及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”执法人员对记者表示,当时,有两位餐馆工作人员正在加工、分装盒饭,网络订餐终端机也正在打印网络订餐配送单。
“我们现场查获3张当天订餐单,执法人员对加工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,并当场对那家餐馆予以取缔。”
无独有偶,4月27日,执法人员检查洪山区政院小区特1栋门前的“韩式鸡排饭”时发现,该摊点张贴有“饿了么”网络订餐平台的标志。
“那是一家裸露设于街道上的摊贩,也不能出示相关证件。”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正在打印的网络订餐配送单和2张当天的订餐单,并当场取缔该摊点。
该局之后查明,以上无证单位,均不在“饿了么”武汉办事处母公司(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总部)向武汉市食药监局提供的该市入网经营餐饮客户名单内。
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食品安全法》,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、审查许可证,武汉市食药监局责令改正,并依法罚款15万元。
饿了么 V10.12.5 最新版 51.8 M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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